志愿资格 |
- 在本校修完2学期以上(插班生修完1学期以上)的本科生与修完1学期以上的研究生
- 平均分数3.0 (研究生为4.0)以上
- 要达到对方院校所要求的语言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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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 |
- 每学期初(2月~3月初与8月~9月初)通过报名资料受理,各个计划的志愿时期可适当地发生调整。如果是假期课程拜访计划的志愿者,应于每年5月底或11月底通过材料提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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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时间 |
- 申请书(格式)
- 系主任推荐信(格式)
- 学生父母同意书(格式)
- 成绩证明(英文)
- 语言成绩表复印件
- 护照复印件
- 作品集(相应专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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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拔方法 |
- 资料审核 / 面试(人品) / 语言能力评价 / 作品集审核(相应专业)
- 综合结果后选拔派遣对象 (最终派遣与否应由对方院校入学许可来确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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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流程 |
- 仅限于派遣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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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对方院校志愿材料准备与发送: 各校所需的资料目录和发送期限等均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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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领取入学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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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申请签证、预约机票等出国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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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参加交流学生入学说明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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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出国并在对方院校授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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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回国后提交报告,并处理相应学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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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期间 |
- 如果是交换计划,仅限于1个学期的拜访计划,可学习1个学期或1年。但长期研修拜访计划只允许1个学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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