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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弘益大学 国际协力本部

OUTBOUND计划

OUTBOUND计划
与国外大学的学分交流计划是什么

此政策为:在就读本校的情况下,于国外大学授课所取得的学分,可以在本校认证。


学分交流计划种类

交换计划

  • 签署交流协议的国外大学(姊妹大学)相互交换学生,认可在对方院校取得的学分
  • 学生只需要在本校缴纳学费

拜访计划

  • 认可在国外大学(姊妹大学)授课后取得的学分
  • 学生需要在本校和对方院校两校缴纳学费(假期课程与正规学期)

长期研修拜访计划

  • 认可学生参加国外大学特定计划后经授课后所获得学分的计划
  • 学生需要在本校和对方院校两校缴纳学费
  • 可参加实习计划
  • 可凭TOEIC成绩申请

多学位(Dual Degree, 2+2)

  • 认可学生在签署多学位实施合同的国外姊妹大学授课后所获得学分,并可以在本校和对方院校均可获得学位的计划

交换计划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志愿资格
  • 在本校修完2学期以上(插班生修完1学期以上)的本科生与修完1学期以上的研究生
  • 平均分数3.0 (研究生为4.0)以上
  • 要达到对方院校所要求的语言成绩
申请资格
  • 每学期初(2月~3月初与8月~9月初)通过报名资料受理,各个计划的志愿时期可适当地发生调整。如果是假期课程拜访计划的志愿者,应于每年5月底或11月底通过材料提交申请。
申请时间
  • 申请书(格式)
  • 系主任推荐信(格式)
  • 学生父母同意书(格式)
  • 成绩证明(英文)
  • 语言成绩表复印件
  • 护照复印件
  • 作品集(相应专业)
选拔方法
  • 资料审核 / 面试(人品) / 语言能力评价 / 作品集审核(相应专业)
  • 综合结果后选拔派遣对象 (最终派遣与否应由对方院校入学许可来确定)
派遣流程
  • 仅限于派遣对象
    1. 01对方院校志愿材料准备与发送: 各校所需的资料目录和发送期限等均不同
    2. 02领取入学许可
    3. 03申请签证、预约机票等出国准备
    4. 04参加交流学生入学说明会
    5. 05出国并在对方院校授课
    6. 06回国后提交报告,并处理相应学分
派遣期间
  • 如果是交换计划,仅限于1个学期的拜访计划,可学习1个学期或1年。但长期研修拜访计划只允许1个学期

交流学生学分认可方法与流程

  • 在国外大学取得的学分可作为本校学分最多可认可18学分
    • 长期研修拜访计划最多可认可15学分
  • 学分认可方法可以在国外大学所学的课程和本校课程相同时,可以本校课程代替认可,即使没有类似课程,也可以只认可其修完的学分。

奖学金支援

  • 参加拜访计划的学生可根据其成绩,在60% ~ 100%范围内得到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。
    • 参加交换计划的学生不给与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

其他

与参与学分交流计划有关的所有费用应由学生自己承担

拜访计划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志愿资格
  • 在本校修完2学期以上(插班生修完1学期以上)的本科生与修完1学期以上的研究生
  • 平均分数3.0 (研究生为4.0)以上
  • 要达到对方院校所要求的语言成绩
志愿时期
  • 每学期初(2月~3月初与8月~9月初)通过报名资料受理,各个计划的志愿时期可适当地发生调整。如果是假期课程拜访计划的志愿者,应于每年5月底或11月底通过材料提交申请。
提交材料
  • 申请书(格式)
  • 系主任推荐信(格式)
  • 学生父母同意书(格式)
  • 成绩证明(英文)
  • 语言成绩表复印件
  • 护照复印件
  • 作品集(相应专业)
选拔方法
  • 资料审核 / 面试(人品) / 语言能力评价 / 作品集审核(相应专业)
  • 综合结果后选拔派遣对象 (最终派遣与否应由对方院校入学许可来确定)
派遣流程
  • 仅限于派遣对象
    1. 01对方院校志愿材料准备与发送: 各校所需的资料目录和发送期限等均不同
    2. 02领取入学许可
    3. 03申请签证、预约机票等出国准备
    4. 04参加交流学生入学说明会
    5. 05出国并在对方院校授课
    6. 06回国后提交报告,并处理相应学分
派遣期间
  • 如果是交换计划,仅限于1个学期的拜访计划,可学习1个学期或1年。但长期研修拜访计划只允许1个学期

交流学生学分认可方法与流程

  • 在国外大学取得的学分可作为本校学分最多可认可18学分
    • 长期研修拜访计划最多可认可15学分
  • 学分认可方法可以在国外大学所学的课程和本校课程相同时,可以本校课程代替认可,即使没有类似课程,也可以只认可其修完的学分。

奖学金支援

  • 参加拜访计划的学生可根据其成绩,在60% ~ 100%范围内得到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。
    • 参加交换计划的学生不给与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

其他

与参与学分交流计划有关的所有费用应由学生自己承担

长期研修拜访计划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志愿资格
  • 在本校修完2学期以上(插班生修完1学期以上)的本科生与修完1学期以上的研究生
  • 平均分数3.0 (研究生为4.0)以上
  • 要达到对方院校所要求的语言成绩
志愿时期
  • 每学期初(2月~3月初与8月~9月初)通过报名资料受理,各个计划的志愿时期可适当地发生调整。如果是假期课程拜访计划的志愿者,应于每年5月底或11月底通过材料提交申请。
提交材料
  • 申请书(格式)
  • 系主任推荐信(格式)
  • 学生父母同意书(格式)
  • 成绩证明(英文)
  • 语言成绩表复印件
  • 护照复印件
  • 作品集(相应专业)
选拔方法
  • 资料审核 / 面试(人品) / 语言能力评价 / 作品集审核(相应专业)
  • 综合结果后选拔派遣对象 (最终派遣与否应由对方院校入学许可来确定)
派遣流程
  • 仅限于派遣对象
    1. 01对方院校志愿材料准备与发送: 各校所需的资料目录和发送期限等均不同
    2. 02领取入学许可
    3. 03申请签证、预约机票等出国准备
    4. 04参加交流学生入学说明会
    5. 05出国并在对方院校授课
    6. 06回国后提交报告,并处理相应学分
派遣期间
  • 如果是交换计划,仅限于1个学期的拜访计划,可学习1个学期或1年。但长期研修拜访计划只允许1个学期

交流学生学分认可方法与流程

  • 在国外大学取得的学分可作为本校学分最多可认可18学分
    • 长期研修拜访计划最多可认可15学分
  • 学分认可方法可以在国外大学所学的课程和本校课程相同时,可以本校课程代替认可,即使没有类似课程,也可以只认可其修完的学分。

奖学金支援

  • 参加拜访计划的学生可根据其成绩,在60% ~ 100%范围内得到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。
    • 参加交换计划的学生不给与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

其他

与参与学分交流计划有关的所有费用应由学生自己承担

多学位计划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
学分交流计划概要
志愿资格
  • 在本校修完2学期以上(插班生修完1学期以上)的本科生与修完1学期以上的研究生
  • 平均分数3.0 (研究生为4.0)以上
  • 要达到对方院校所要求的语言成绩
志愿时期
  • 每学期初(2月~3月初与8月~9月初)通过报名资料受理,各个计划的志愿时期可适当地发生调整。如果是假期课程拜访计划的志愿者,应于每年5月底或11月底通过材料提交申请。
提交材料
  • 申请书(格式)
  • 系主任推荐信(格式)
  • 学生父母同意书(格式)
  • 成绩证明(英文)
  • 语言成绩表复印件
  • 护照复印件
  • 作品集(相应专业)
选拔方法
  • 资料审核 / 面试(人品) / 语言能力评价 / 作品集审核(相应专业)
  • 综合结果后选拔派遣对象 (最终派遣与否应由对方院校入学许可来确定)
派遣流程
  • 仅限于派遣对象
    1. 01对方院校志愿材料准备与发送: 各校所需的资料目录和发送期限等均不同
    2. 02领取入学许可
    3. 03申请签证、预约机票等出国准备
    4. 04参加交流学生入学说明会
    5. 05出国并在对方院校授课
    6. 06回国后提交报告,并处理相应学分
派遣期间
  • 如果是交换计划,仅限于1个学期的拜访计划,可学习1个学期或1年。但长期研修拜访计划只允许1个学期

交流学生学分认可方法与流程

  • 在国外大学取得的学分可作为本校学分最多可认可18学分
    • 长期研修拜访计划最多可认可15学分
  • 学分认可方法可以在国外大学所学的课程和本校课程相同时,可以本校课程代替认可,即使没有类似课程,也可以只认可其修完的学分。

奖学金支援

  • 参加拜访计划的学生可根据其成绩,在60% ~ 100%范围内得到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。
    • 参加交换计划的学生不给与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援

其他

与参与学分交流计划有关的所有费用应由学生自己承担